新疆大学分析测试中心2026年面向社会
公开招聘编制外聘用人员(科研助理)招聘公告
为满足新疆大学分析测试中心发展需要,进一步优化人才队伍结构,根据《新疆大学编制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(试行)》及学校公开招聘工作相关要求,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(科研助理岗位)工作人员2名,具体事宜公告如下:
一、单位简介
新疆大学分析测试中心(简称中心),是校级大型仪器设备分析测试公共服务平台,也是新疆大学分析测试技术、方法研发中心,同时还是培养高层次人才的重要实验基地,中心现有的大型仪器,涵盖微区分析、材料结构与性能、无机成分分析、有机成分分析等多个方向,可开展微结构与形貌分析、有机成分与结构分析、无机成分分析以及材料的性能分析等服务。中心以一流的分析测试服务为宗旨,以贡献于学校科学研究、学科建设、人才培养为目标,面向学校和社会提供科技服务,积极为地方的科学研究、经济建设服务。
二、招聘基本条件
(一)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拥护党的路线、方针和政策,热爱工作,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;
(二)遵纪守法,作风正派,责任心强,吃苦耐劳,踏实肯干,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、较强的学习能力和人际沟通能力;
(三)身心健康,性格沉稳;
(四)熟练掌握和运用各种常用办公软件。
三、招聘岗位及岗位职责
(一)招聘岗位
招聘学科需求 |
招聘人数 |
招聘条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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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人 及联系方式 |
学历 |
年龄 |
其他条件 |
招聘岗位 |
(一级学科及代码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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科研助理 |
0702 物理学 0703 化学 0805 材料科学与工程 0856 材料与化工 |
2人 |
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|
35周岁以下 |
1.具有化学、化工、材料或物理专业背景; 2.具有良好思想政治素质,中共党员优先; 3.有较强的管理和组织协调能力以及服务意识; 4.工作认真仔细,有强烈的责任心。 |
联系人:高老师
联系电话: 15299068013 2111658 |
(二)岗位职责
1.负责仪器的对外测试服务工作,要求熟练掌握分管仪器的测试操作业务,能够充分开发利用所分管仪器设备功能,积极解决样品测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。
2.按照要求妥善管理分管的实验室及仪器设备,负责仪器的日常维护保养,及时发现并解决仪器运行过程中出现的故障问题,确保仪器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。
3.做好仪器设备资料及样品测试档案整理归档工作。
4.积极参与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工作,服从中心的值班安排。
5.积极完成中心的其他公共事务工作。
四、报名方法
(一)报名时间
2026年7月23日至2026年8月19日止。
(二)报名方式
1.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,符合条件者均可报名。凡有意应聘者,请将报名材料(包括应聘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、近亲属报告承诺书、毕业证、学位证、身份证等相关扫描件制成压缩文件包,以“姓名+应聘部门+岗位”命名)发至所应聘部门指定联系人邮箱,文件包大小不超过30M。
2.请严格按照岗位招聘条件如实提交材料,并承诺提交的信息真实性、准确性负责,不得以虚假资料恶意报考。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,凡发现弄虚作假或考生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,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,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。
3. 咨询邮箱:393724303@qq.com
五、招聘程序
(一)资格审核
资格审核以分析测试中心收到的应聘材料为准,由分析测试中心根据招聘公告中的岗位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核,资格审查结果将在官网进行公告。
(二)岗位招聘
岗位招聘包括心理健康评估和考核两个环节,由分析测试中心自行组织选拔考核。具体考核方案及相关要求另行公告,请应聘人员关注官网公告,并保持通信畅通。
(三)考核(面试)
考核形式:按招聘岗位人数 1:2 的比例确定考核面试人选。根据岗位性质,采取面试(综合素质、心理健康评估)及专业能力考核(科研助理岗,可能包含业务问答、实操演示等),重点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、岗位匹配度及专业能力。
考核时间与地点:具体安排以中心通知为准。
考核成绩:满分100分,合格线为60分,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。
(四)考察、聘用
1.考察。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,主要考察政治素质、道德品行、业务能力、工作实际、遵纪守法、廉洁自律、身心健康等情况
2.经考察、公示合格后,在分析测试中心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。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,对反映问题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,取消聘用资格。公示无异议后,与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。
3.聘期原则上为1年,聘期结束视工作需要决定是否续聘。
六、监督、纪律及其他要求
(一)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,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,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。
(二)本次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。凡与我校领导有夫妻关系、直系血亲关系、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,不得应聘我校组织、人事、财务、纪律检查岗位,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。我校领导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,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,也应当回避。
(三)应聘人员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(资格审查、考核)期间,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,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,由应聘人员自负。
(四)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、补充、提示等事项,在新疆大学分析测试中心主页及时进行公告,不再另行通知。
(五)新疆大学相关部门全程监督此次招聘。监督电话:0991-8585997 0991-2111658。
(六)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。
七、薪酬待遇
参照学校同类助理岗薪酬待遇执行,享受社会保险和公积金。
八、联系方式
联系人:高老师
联系电话:0991-2111658 15299068013